【保护论坛】“非遗”需要整体性保护上犹县文化馆
摘要: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出上犹客家文化特有的多样性和代表性,展现出上犹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和浓郁的客家人文底蕴。所有这些宝贵的活态遗存,显然都来源于赣南地区固有的客家文化生态,也只有全力保护好这一客家文化生态,才有可能更加完整地保护好这里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也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向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迈进的必然要求。
“非遗”需要整体性保护
——访上犹县文化馆馆长李丽
“对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应该在‘整体性保护’的原则指导下来进行,对该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应放在’整体性’的环境中来予以考虑。”近日,上犹县文化馆馆长李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及文化生态保护区内的“非遗”保护时如是说。
她介绍,目前,上犹县有客家门匾习俗、九狮拜象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项,上犹山歌、寺下周屋车马灯、东坑手工造纸工艺等市级代表性项目7项,油石嶂的传说、上犹小调、端午节龙舟祭祀活动、艾米果制作技艺、五股龙、客家乔迁习俗等县级代表性项目45项,县级名录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共9大类别。同时,该县有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人,市级以上“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人。
她认为,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出上犹客家文化特有的多样性和代表性,展现出上犹深厚的传统文化根基和浓郁的客家人文底蕴。所有这些宝贵的活态遗存,显然都来源于赣南地区固有的客家文化生态,也只有全力保护好这一客家文化生态,才有可能更加完整地保护好这里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也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向整体性保护的新阶段迈进的必然要求。她认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文化生态保护区的“非遗”开展整体性保护:
首先,要整体保护民众的日常生活习惯。客家文化生态区的保护首要的是要尊重区域内广大群众,尤其是“非遗”传承人的日常生活风俗习惯,包括客家民居建筑、客家饮食传统、客家婚丧礼仪、地方民间信仰等。以上犹的端午节龙舟祭祀活动为例,这是一项得到几百年传承和延续的民俗文化活动,如果要保护上犹县端午节的龙舟祭祀仪式,则应该保护该县端午节的整个习俗活动。
其次,要选取重点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客家文化生态区的保护可以选取区域内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为良好的街道、社区、村落等时空区域进行整体性保护,在开放完整的环境中保护其文化形态。例如,上犹县努力挖掘利用文化生态资源,积极培育“客家门匾习俗”示范村,通过村落整体保护的方式对一批保存完整、传承久远、价值较高的客家门匾实施重点保护,并将一批有价值的客家门匾老民居分级申报列入省、市、县文物保护单位。需要指出的是,整体性保护并不是封闭保护,而是在动态开放的系统中,促进文化形态与周边环境的自由流动和交换更新,使之成为“活态文化”。
第三,要加强传承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客家文化生态区的保护还离不开对项目展示传承场所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包括括传统的民俗活动举办场所、客家文化传习中心、“非遗”展示场馆等,以便于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两者结合起来进行整体性保护。如上犹县的梅岭温氏花灯习俗传习所就选在了该项目的仪式空间,即温屋祠堂中,将“非遗”项目与其活动载体联系起来,保证了两者的一致性,从整体上保护了该“非遗”项目的生态场,更好地符合了其文化语境,保证了该项目的完整延续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