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注册] [登录]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化动态 > 关于配合做好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博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关于配合做好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博览会参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09点击量:来源:赣州市文化馆

各县(市、区)文广局、局属有关单位:

由文化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将于10月10日至13日在济南市举办。按组委会的要求,我市与全国15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必须参加,并布置“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特装展位。为做好参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展品。此次参展涉及各县(市、区),8月27日,市局下发了《关于征集作品参加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的通知》(赣市文广字[2014]56号)。各县(市、区)文广局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展品,认真做好第三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的参展工作。

二、认真学习兄弟省、市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经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是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集中博览交易的一大平台。各县(市、区)文广局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住这个好时机,多渠道、多形式,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经验,扎实推进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2014年9月9日


赣州市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办公室          2014年9月9日印发



扫描下载

赣南文化云APP安卓版

扫描下载

赣南文化云移动端

扫描关注

赣州市文化馆公众号

版权所有@2020 江西省赣州市文化馆 备案号:赣ICP备20006421号-1 备案查询
技术支持:江西迪创科技 [关于我们]

赣公网安备 36070002000244号

地址:章贡区红旗大道80号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275911
 总访问量:0(微信: APP: PC: 触摸屏:) 今年访问量:0 今日访问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