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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项目须知

时间:2016-01-06点击量:来源:赣州市文化馆

为了规范我省申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请各地在申报时按以下事项操作:


一、一律使用照片档案盒(参考型号FUDEKUAIfdk-120型,优邦E1027型),外盒侧面注明江西,项目名称、项目代码等见附件1,外盒无印有“照片档案”字样为佳。


二、档案放置以总目录为首页,其他的按总目录顺序排放,每个项目前放置(NO1—NO10)分目录(字体及格式见附件1)。


三、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报告


主送单位为:“江西省文化厅”。


2、项目申报书


文化部表格顺序及字体格式不要改变,表格可以根据填写内容扩展,填写部分字体统一为仿宋四号,排版美观均匀不要出现半页纸的现象。


3、照片


A4纸每张纸贴一至两张照片(粘贴牢固端正),请阅读文化部文件附件2中第二大点“申报项目照片中的要求 ”。


4、申报片DVD


用油性笔在光碟上注明:《xxxxxx》申报片,江西省XX市XX县(区、市)


5、数码照片光盘


用油性笔在光碟上注明:《xxxxxx》照片,江西省XX市XX县(区、市),照片为未经压缩的电子版本。


6、电子文本


用油性笔在光碟上注明:《xxxxxx》电子文本,江西省XX市XX县(区、市)。内容包括NO1—NO6的文本。


四、市级文化部门上交电子材料(发送至swc@jxwh.gov.cn或 QQ直接发送)


1、上报每个项目的项目简介(样式见附件3),写清文件名称。


(按申报十大门类建档)


2、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上交材料清单。见附件2


3、上报每个项目的项目申报书,写清文件名称。


(按申报十大门类建档)




江西省文化厅社会文化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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