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党员“先锋创绩”年终总评工作的通知》(赣市组字〔2013〕3号)精神,为认真落实党员“先锋创绩”制度,结合我馆实际,现就2012年“先锋创绩”年终总结汇报如下:
一、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组织我馆党员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重要论述,学习赣南苏区革命历史,对党员集中进行一次深刻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党性党风教育,坚定“永远热爱党 永远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凝心聚力共促振兴发展。
二、 开展党员“述绩活动
组织全馆党员,对2012年“先锋创绩”工作进行年终总评。由党员个人提交“先锋创绩”申报表,对照年初本人提出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
三、 开展群众“评绩”活动
党支部通过“党员述职、群众评议”的方式,组织群众对党员“先锋创绩”的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在评议中,全体馆职工都真正运用了自己的“心和手”,严肃认真地按基本要求对我馆10名党员做出了评议,满意度100%。
四、 进行公示“亮绩”工作
党支部根据党员“述绩”和群众“评绩”的情况,将党员“先锋创绩”的实绩公示材料在我馆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五、 进行支部“定绩工作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互评、书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积极营造“对照标准明方向、对照先进找差距、对照职责树新风”的良好氛围。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党员“先锋创绩”制度,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