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07]7号)、市文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的通知》(赣市文广字[2014]41号 )和《赣州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评审工作方案》精神,市非遗办于2014年11月18-1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组织21名专家对各县(市、区)所申报上来的9大类别43个项目的材料,按照严把标准,不漏选,也不滥选的原则进行了初选;于2014年11月20日召开了专家综合评审会进行了复核,初步形成了33个项目的《建议纳入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名单》。据悉,该名单将在征求社会公众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梳理汇总形成赣州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名单,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钟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