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远波,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1955)。1913年7月生于江西兴国县。1929年参加本村农民协会。193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2月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兴国县城区共青团区委宣传科科长兼儿童局书记,共青团区委书记,太雷县县委书记等职。1934年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任红军总政治部工作团团员,随部长征。后到红5军团工作。1936年1月任共青团川康省委组织部部长。到陕北后,任红军庆阳步兵学校测绘队政治教员。1937年2月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2期学习。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第120师政治部组织部干事、独立第1团3营政治教导员兼营长。1938年3月任独立第3支队政治委员,同年底随部东进冀中,先后任独立第1旅2团和第5支队政治委员。参加了冀中军民反“扫荡”斗争。1941年4月任第120师政治部巡视团主任。1942年10月任大青山骑兵第1团政治委员、团长,率部坚持了绥东南抗日根据地的斗争。1944年11月入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晋绥军区吕梁军区第七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军分区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8年2月后,任西北野战军和第一野战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新中国成立后,任西北军区干部部副部长。1954年6月任解放军总后勤部干部部部长。1959年2月任第24军政治委员。1955年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63年5月31日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