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文化馆位于县城老城区文化商贸中心(背街8号),现为国家二级馆,主体建筑于1991年,建筑面积达1787平方米,是兴国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其前身是1941年国民政府成立的“民众教育馆”。内部机构设置为三部一室一中心(文学戏剧调研部、美术书法摄影创作辅导部、音乐舞蹈表导演创作辅导部、综合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此外,还附设有馆办群众文艺团体“兴国县文化馆长青艺术团”和山歌理论宣讲队。
文化馆开设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馆基本功能用房包括多功能活动厅、培训教室、艺术展览厅、室外活动场所等,并且配置有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并有计划的更新充实。为社会各艺术团体提供免费开放的良好场所。
非遗展厅
多功能活动室